學校智慧財產權管理單位

國立虎尾科技大學保護智慧財產權小組設置辦法

97年3月4日  96學年度第四次行政會議通過
100年08月10日 100學年度第一次(擴大)行政會議修正通過
101年04月03日 100學年度第九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
101年06月19日 100學年度第十一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
105年01月05日 104學年度第4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
108年08月028日 108學年度第1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

第一條

本校為宣導及保護智慧財產權,特設置保護智慧財產權小組(以下簡稱本小組),並訂定本辦法。

第二條

本小組由校長指派副校長一人、主任秘書、工程學院院長、電機資訊學院院長、管理學院院長、文理學院院長、國際產學服務處處長、國際長、教務長、學生事務長、總務長、研發長、圖書館館長、電子計算機中心中心主任、通識教育中心中心主任、語言教學中心中心主任、校務發展中心中心主任、教學發展中心中心主任、進修推廣部主任、附設進修學院校務主任、人事室主任、學生會會長及校長指定相關單位代表一至二人組成,並由副校長擔任召集人(副校長出缺時由主任秘書擔任之),電子計算機中心中心主任為執行秘書。

第三條

本小組置執行組員若干名,分別由秘書室、各學院、國際產學服務處、國際事務處、教務處、學生事務處、總務處、研究發展處、圖書館、電子計算機中心、通識教育中心、語言教學中心、校務發展中心、教學發展中心、進修推廣部、進修學院及人事室派員兼任。

第四條

本小組之任務如下:
(一)規劃宣導有關智慧財產權相關法令規定。
(二)監督校園合法軟體使用之落實執行。
(三)協助訂定學生違反智慧財產權相關校規規範措施。
(四)協助訂定校園電腦網路使用遵守相關規範。

第五條

本小組每學年召開會議二次,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。

第六條

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,並經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校園影印教科書智慧財產權之說明

壹、學生影印教科書合理使用的界限

(一) 學生對於教科書的影印存在著一些疑問,如學生是否可在學校上課使用影印的教科書?影印是否侵犯著作權法?若能影印,是否可全書影印?如不可全書,又可影印多少?

(二) 著作權法對教科書的影印制定了合理使用的規範,根據以下規定,學生可以進行影印而不構成侵犯著作權:

  1. 根據著作權法第四十六條,學校和老師可以在合理範圍內,將書籍影印用於上課教材。合理範圍通常指的是影印書的一部分,全書影印通常被認為不在合理範圍之內,可能構成侵權。
  2. 根據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,學生可要求學校圖書館影印教科書的一部分,也可影印期刊內的單篇著作,每人限一份。
  3. 根據著作權法第五十一條,學生可在圖書館或自己家中使用影印機影印教科書的一部分。許多圖書館提供投幣式影印機或影印卡的方式,方便學生影印。
  4. 根據著作權法第六十五條,若學生需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權的教科書,且使用的部分佔整體的比例有限,對市場影響不大,可被視為合理範圍,甚至可在影印店或便利店使用影印機影印一部分教科書,不會涉及侵權問題。
  5. 影印多少才算合理範圍難以一概而論,需根據具體情況判斷。然而,影印整本教科書明顯超出合理使用範圍,將構成侵犯著作權。

貳、非法影印教科書的法律責任

(一) 影印屬於複製方法之一,未經授權且不符合合理使用規定的教科書影印,屬於侵權行為。

(二) 學生若委託影印店進行非法影印,因影印店是營利機構,不論影印份數或金額多寡,只要權利人提出告訴,都需負擔民事和刑事責任。

(三) 若學生自行從事非法影印,將負民事責任,並在權利人提告的情況下可能涉及刑事責任。圖書館或自助影印店若知情協助非法影印,有可能被視為共犯或幫助犯,同樣需負民事和刑事責任。

參、解決教科書影印問題的建議

(一) 大專院校的教科書相對昂貴,但不應以書價昂貴為理由非法影印,侵犯著作人權利。應合法取得書籍。

(二) 解決教科書使用問題的方法:

  1. 教授提前指定使用教材:學校應早日公布課程所需教科書或教材,允許學生提前購買,書商可提前採購,學校可與書商談優惠價格。
  2. 建立二手書市場或交流管道:學生畢業後,可將不再需要的教科書轉售,學校或書商可協助建立二手書市場,降低學生購書成本,如外國大學普遍實行。
  3. 學校設立授權影印中心:學校可與出版商或著作權人合作建立授權影印機制,學生超出合理使用範圍時,按頁數支付費用,學校代收轉給權利人,實現合法授權影印,為著作權人和學生提供利益。

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圖書館影印服務要點

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圖書館影印服務要點

一、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圖書館(以下簡稱本館)為妥善管理影印機資源及服務讀者影印之需求,由廠商設置影印機,開放校內外讀者使用,特訂定本館影印服務要點(以下簡稱本要點)。

二、讀者應遵守著作權法及相關法令規定,不得非法影印書籍及文件,如有違反,應自負法律責任,並視情節輕重依相關校規懲處。

三、使用影印機者,需先至本館一樓流通櫃檯購買影印卡,影印卡之收費、退費及補發標準,依影印機廠商之規定。

四、影印所需之紙張及碳粉等耗材由影印機廠商提供並定期維修,讀者若需使用非本館提供之紙張,請先徵得櫃檯管理人員之同意,倘因而使設備受損,應負損壞賠償責任。

五、影印機更換合約期間,讀者申請退費或換卡請依公告期間辦理。

六、本要點經圖書館館務會議通過,並經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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